|
2006年10月12日中部欧洲时间9点(北京时间15点)飞利浦公司正式将其移动电话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PHG,阿姆斯特丹AEX代码:PHI) 已经签署了意向书,将其现有的移动电话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子,英文缩写为CEC)。CEC将负责飞利浦的移动电话业务,该业务目前的年度销售金额为4亿欧元,拥有约240名雇员,主要集中于亚太和东欧地区。
依据协议条款,CEC将在今后5年内获得一项全球性的飞利浦品牌授权,用于移动电话的市场营销和销售。本次交易将还有待于审查确认。并将取决于所有必要的股东、政府和监管当局批准和同意。本次交易预计将在2006年年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