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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福建省进行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渔工责任保险等4个险种试点。渔船保险是新增试点险种。
近日,福建省政府再次发文,在全省农业保险试点中,增加了渔船保险,并在福鼎市开始试点。
今年8月,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福建省进行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渔工责任保险等4个险种试点。渔船保险是新增试点险种。
渔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其保险业务一直是保险公司想做又不敢做的“硬骨头”。此次,福建省政府将渔船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为保险业提供了服务社会的有利时机。
渔船保险标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的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船舶在航行中失踪6个月以上,或由于灾害或事故导致的倾覆、沉没所造成的保险渔船全损,列入保险责任。保额按照每艘渔船保险价值及船龄确定其实际价值后的60%以内估算。保险渔船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全损时,钢(铁)质渔船按保险金额的90%赔付,木质渔船按保险金额的85%赔付。
据悉,试点期间,投保人按标准保费的80%交纳保费,省级政府按照标准保费总额的20%建立赔偿准备金,一旦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80%出现亏损时,由赔偿准备金予以支付,付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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