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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证券经纪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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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9fbank.com/(2006-12-5 9:34:24
)来源: 作者:马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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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香港证券经纪人制度以及对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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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联合举办的金融及银行业管理人员赴港考察培训班在香港举行。本次培训班历时2周,香港经济专家,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投资银行资深经理,资产评估公司副总裁等经济学家分别做了专题讲座。专家们介绍了香港经济的发展历程及成功经验,香港金融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香港金融市场体系与监管,香港的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香港的法律体制等知识,同时针对中国加入WTO后宏观经济的发展,中国如何参与全球化分工,中国入世后对金融业的冲击与挑战,金融业如何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培训期间,在中国商业中心的精心安排下,大家还参观了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公司、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银行工会等金融管理部门,与上述部门的官员、专家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座谈,不但了解了世界最先进的金融管理制度,而且与经济、金融部门的同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一、香港的证券经纪人制度 1、规范的香港证券市场 香港证券市场形成于19世纪60年代,在经历了19世纪40年代的地产买卖交易狂潮后,在60年代进入繁荣发展时期。1891年2月,“香港股票经纪人协会”成立,这是香港第一个正式的证券交易所,共有21名会员,均为外国人。1921年,华人股票经纪人成立了“香港证券经纪人协会”,这是香港的第二个证券交易所。1947年,“香港股票经纪人协会”与“香港证券经纪人协会”合并,成立香港证券交易所。这一时期,股票经纪人有较严格的资格条件,上市的股票大多是稳健的英资公司,股票面值较高,仅为富人服务,只有60名会员。鉴于这种情况,一批华资知名人士于1969年成立了“远东证券交易所”。由于香港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政府不干预经济,无外汇管制,采用英语法系,1971年、1972年又相继成立了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香港进入证券繁荣时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1980年,4家证券交易所为抵御股市风险、规范证券市场合并成立了“香港联合交易所”,1986年被国际证券交易所联会接纳为正式会员,这标志着香港证券交易市场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化证券市场的地位得到了承认。 目前香港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的完整市场。但股票市场极其发达,基金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猛,债券市场相对落后,所以说,香港证券市场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市场。 随着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香港逐步完善了证券法规体系。先后颁布实施了《公司条例》、《证券条例》、《证券交易条例》、《证监会条例》、《保障投资者条例》、《联合交易所规则和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等大量的条例、规则和守则。这些条例、规则和守则是香港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保证。香港证券市场充分体现了一个国际化成熟市场应该具备的综合化、国际化、数字化、知识化特点。 2、发达的香港证券经纪人制度 证券经纪人是在证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衡量证券市场成熟制度的重要标志。 广义的证券经纪人是指在证券交易中专门接收客户委托,帮助客户买卖证券并从中收取佣金,为客户提供证券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证券分析、投资组合设计、证券买卖代理的中介人或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提供的是中介服务,其中介服务有两层意义,一是为客户提供买卖成交撮合操作,二是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分析和建议。 香港证券经纪人分为4种: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代表、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顾问代表。证券经纪人须获得证监会的认可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经纪人必须在证监会注册,联交所的会员要求的条件更苛刻,不但要满足证监会的要求,还要满足联交所更为严格的要求。香港证券经纪人采取政府立法管理和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前者由证监会负责,后者由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业经纪协会负责。经纪人应遵守诚实与公平、勤勉尽责、为客户提供资料、客户优先处理、利益冲突等规范与条例。 香港证券经纪人制度有以下特点: ①经纪人制度建立较早,发展成熟,法律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②经纪人个人大多隶属于证券经纪商,而不单纯是个人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③特别强调对经纪人的管理。任何证券发行人雇拥非法注册代理人,即为非法。证券经纪人必须参加由证券交易商协会主持的系列考试。 ④经纪人经纪业务范围广泛、灵活,这与广泛的证券交易品种及客户需求密切相关。二、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制度 1、证券经纪人制度起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证券市场建立,投资者不再满足于证券公司提供的简单代理服务。各种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引进以及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使证券交易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化,证券投资分析也越来越重要。受时间、精力、经验、能力等多方面限制,投资人迫切需要证券经纪人提供投资咨询、代理理财等专业性的高层次服务。与此同时,证券公司曾采取的提供透支、返还手续费、攀比硬件等不规范的竞争手段已不足以再争取或留住客户,取而代之的是那些如何为客户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的服务,提高投资者收益的高层次的竞争手段。为了进一步拓展经营网络、降低经营成本,证券公司也迫切需要建立经纪人制度。证券市场经纪人就是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外在压力和证券公司经营观念变化的内在动力下应运而生的。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晚,证券经纪人存在的基本形式是证券公司,提供的服务还仅限于通道式服务,是狭义上的证券经纪人。但法律上的空缺并不能限制市场的需求,90年代中期,券商出于市场竞争的要求催生出一批以个人或小团体为单位的证券经纪人。他们依附于证券公司,承担两类职责:一是负责开发客户资源,并依据其开发客户的交易量按一定比例提取佣金;二是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咨询、分析、投资等服务,并收取客户的报酬或与客户分成收益。 2000年以来,由于证券营业网点设立的放开,网点数量不断增加,券商之间的竞争加剧。另一方面,浮动佣金制度的出台使证券经纪业务的利润大幅度下降。这都促使各地券商为抵销较高的成本开支而不断扩大交易量,其中最有效的手段便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开发新客户,甚至在证券营业部员工中推行经纪人制度,这又使得证券经纪人制度面临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2、证券经纪人制度发展现状 我国证券经纪人发展还处在小范围、低层次的服务水平上。部分大的证券公司效仿国外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来加大推行证券经纪人制度,短期内曾起到明显效果,包括增加交易量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但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法律、法规的空白,导致这些制度在推行的后期效果明显减弱,同时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经营上和法律上的风险。这种自然人式的经纪人不是我国证券经纪人的主流,对此不作过多阐述,现侧重介绍券商式经纪人。无特别说明,文中所说的经纪人均指券商经纪人。 尽管遭遇“非典”等严重不利因素,可以预见今年我国经济仍将8%的速度高速增长。与经济高速发展不相称的是证券市场的持续2年低迷状况没有任何缓解迹象。按一般的经济规律,经济快速发展,证券市场也将协调发展,我国目前的境况充分暴露出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的不成熟性。全国目前130多家证券公司严重亏损,“如果现有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证券业很快将变成中国金融体系中的第三世界”,银河证券总裁朱利感慨良多。 我国证券公司基本业务局限于投资、经纪、资产管理三大部分。从券商盈利模式看,绝大多数券商的利润集中在经纪业务上。经纪业务是券商业务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业务,但随着佣金下调,收入越来越没有保证。 所以,证券经纪人制度面临快速发展的机遇,但目前看没有或者没有完全成为现实。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主要困难是: ①功能削弱。证券市场没有发挥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应起的作用。 ②地位边缘化。我国证券市场建设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在阶段性成果已取得的情况下,重新定位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仍然注重通过银行间接融资,银行业的资产比重和重要性远远超出证券业。上市公司质量差,国有股减持等都严重影响着证券业的发展。 ③管理不规范。证券业一直是事故高发地带,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有法不依现象并存。从证监会对券商一次次的通报、处罚上明显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 ④恶性竞争。越是僧多粥少,越是容易出问题。竞相压价、竞相违规屡见不鲜。不切实际的承销使南方证券在哈医药一只股票的配股中就套牢资金8.5亿元,亏损上亿元。今年9月份华夏银行的上市分别由南方证券和中银国际共同承销更预示着新一轮竞争的开始。经纪业务中的佣金压价,代客理财的保底承诺都加剧了券商的亏损。三、完善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思考 对比发现,作为成熟的证券市场,香港证券市场、经纪人制度和监管体系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中央政府早已意识到学习借鉴的重要性,梁定邦、史美伦先后被中国证监会聘请并担任要职,表明中央政府规范证券市场,加强监管的决心。目前证券公司面临的困难表面上看是股指大跌,交易量大幅萎缩,导致经纪业务利润直线下降,自营、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亏损严重,然而根源却是传统的盈利模式已于市场发展的环境格格不入。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新的盈利模式,开拓新的利润来源。我从以下几方面思考,建立并完善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制度: 1、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对证券经纪人制度建立比较有利。 ①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为证券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物质基础。 ②加入WTO,证券市场在对外开放和国际化道路上愈走愈快。国外成熟的经纪人制度将逐步被认可、接受。这为经纪人制度建立创造了舆论和理论条件。 ③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重组工作逐步完成,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运作模式将显现出鲜明的区别。经纪类证券公司将有效整合资源,寻求新的协作机会。 ④经济、金融、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修正和完善,为证券经纪人制度建立创造了的相对有利的法律环境。 2、资本账户的开放,为证券市场拓展资金来源和业务范围创造了条件。 2002年证监会推出了QFII,迈出了外商对华证券投资的第一步,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宣布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外汇限制并简化审批程序。这些措施孤立看来不会立刻出现证券业务的井喷行情,但长远看对完善资本市场,拓展证券业务范围有着深远的影响。证券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自身优势把外商引进国内市场,将内资推介给国际市场。 3、推进证券业务市场化,不仅需要国家从政策上规范,券商也要在业务上进一步创新。 我国证券业务单一造成券商收入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加大了经营风险,导致券商赖以生存的四大主营业务与市场的活跃程度高度相关,当市场剧烈波动时,由于缺乏避险工具及长期稳定的利润支撑点,影响了券商的生存与发展。证券经纪人应该更加自由的开展业务并进行业务创新。尽管已被管理层叫停,但年初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联合推出的经纪业务─—招商受托理财计划开创了银证合作的先例,并得到了市场追捧。 网上交易是近两年证监会大力推动的另一创新业务,不少券商取得了较好成绩,收益有所增加。 政府财务顾问是一些实力券商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环境下推出的又一创新业务。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已经或正在开展上千亿元的资产处置或转让,急待专业的投资银行为其提供顾问服务。南方证券和湘财证券等率先开展了政府顾问工作,为政府提供区域资本运营的建议,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自身也获得了收益。 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待处置不良资产可以充分利用证券公司的专业经验,进行广泛合作,实现双赢目的。 4、借鉴香港成熟的证券经纪人模式,完善我国经纪人制度。 ①由证监会负责建立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制度,实行证券经纪人全国统一注册登记。无资格者不得从事经纪业务。 ②完善法律、法规,在政策上确立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证券经纪人的业务范围,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③建立行业协会,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自律和保护。 ④设立专门的证券经纪人公司,通过规范运作,使我国的证券经纪人制度走向成熟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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