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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目标是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思路,促进整体风险程度进一步降低,推动银行业监管有效性显著提高。 如果说过去的金融监管是以市场准入为主,那么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不断取得新进展。通过对照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开展的每两年一次的自我评估,中国银行业监管与核心原则的差距不断缩小,按照25条核心原则衡量评估,大体符合和符合占比从2002年底的12%上升到2004年底的28%,预计2006年还会继续上升。 总结三年多来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经验,唐双宁表示有六个方面,一是坚持以国际银行业监管最佳做法为主要标竿,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二是坚持以公司治理改革为核心,推进银行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三是坚持风险监管与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四是坚持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监管科技手段;五是坚持严格依法监管,维护监管的公正性;六是坚持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的主动性、安全性和连续性,提升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银行业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上同国际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形成,“三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地位、作用、职责边界和权利义务都需要规范运作和充分发挥;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在高管人才市场选择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收入差距偏大,片面强调利润、风险约束不够;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金融创新中的风险定价、管理信息系统支持能力不足;银行从业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中国银行业的另一个问题是现实存量风险和潜在增量风险仍然比较严重。从风险种类看,当前面临的主要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仍是目前第一位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与国际水平相比仍处高位,反弹压力大;不良贷款成因尚未根本改变,银行业风险拨备覆盖率仍然较低。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银行业案件数量和风险金额居高不下,通过专项整治,案件高发、多发、频发的势头虽有遏制,但这个成果的基础还很脆弱。市场风险主要是随着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而将增大。此外,银行上市成为公众持股公司后,风险的波及面和影响面也将扩大,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新的风险因素将会增加。分机构看,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包袱通过改革得到逐步消化,风险状况明显好转,而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开始凸现。 唐双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目标是建立符合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特点的有效公司治理机制,努力达到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努力实现银行业整体风险程度大幅度降低,争取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达标,力争不良资产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充足拨备,风险调整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最低要求;促进银行业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监督和制约功能,降低道德风险;大力增强银行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盈利水平和自我积累能力,海外设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银行力争在2012年实施新资本协议。 为实现上述目标,他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一是要完善审慎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从机构监管、业务监管、高管人员监管、信息披露、监管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建立既符合国情又适应国际监管趋势、覆盖面宽、操作性强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法规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监管方法、流程和手段,包括健全风险评价和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作用;增强现场检查实效性,提高现场检查手段的科技化水平,建立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公开披露制度;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对银行机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流动性以及市场风险等状况的综合监管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综合并表监管能力。 三是进一步改进监管工作,主要是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监管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对监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和评价;建立金融机构内审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内外监督机制;严厉查处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增强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 他尤其强调要推进监管优化,加快监管创新,包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管制”,简化新业务市场准入范围和程序;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产品;支持银行调整资产结构,缓释银行流动性过剩压力,为金融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健全以银行机构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方面建立联盟关系,实行联合开发、共同投入、共同受益。 唐双宁表示,要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发展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跨行业经营;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消费类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功能和业务创新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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