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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 楼文龙
近年来,随着风险处置、联合重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工作的不断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到2006年底,全国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已经超过26000亿元,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一支充满活力的生力军,其中9家城市商业银行被《银行家》杂志列入世界1000强银行排名。
回顾11年来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监管政策与时俱进地引领下,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壮大,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强市场竞争、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之路。
一、改革整合,服务城市
城市商业银行是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下发展起来的。1995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35个大中城市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分期分批组建成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1996年6月,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又决定将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范围,扩大到35个大中城市以外的地级城市。1998年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将城市合作银行名称变更为“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有效地化解了历史形成的金融风险,确保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的稳定。组建城市商业银行之前,全国共有城市信用社5000多家,这些城市信用社对支持城市集体、个体经济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城市信用社背离了合作制原则,规模小,管理混乱,股权结构不合理,内控体制不健全,隐藏了很大风险。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就是通过扩大经营规模降低单个经营风险,通过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的蔓延,通过长期健康发展逐步消化风险。
通过组建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并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步消化了历史形成的风险包袱,确保了社会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如北京银行1996年在100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11年来依靠自身的改革发展,逐步消化吸收了信用社时期数十亿元的账外经营损失,发展成为成功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实现跨区域经营的较好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完善了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主体竞争格局,带动了金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城市商业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服务城市居民方面,发挥了国有商业银行无法替代的作用,较好地满足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需要。
二、风险处置,成效显著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在组建过程中都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而且由于受传统体制、机制影响,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型人才,经营管理也不理想,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早期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部分不良资产。少数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严重资不抵债,已经濒临退市境况。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如何通过有效措施来化解和处置风险,让城市商业银行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成了进一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置换、剥离不良资产以及政府注资等多种方式,城市商业银行的历史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风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有效的风险处置和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比例由2001年末的24%下降到2006年底的6%左右;而平均资本充足率则由2001年末的-2%左右(按可比口径计算),上升到2006年底的7%左右。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2006年是我国金融全面开放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工作也进入了攻坚阶段。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监管部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坚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资产置换依法、真实、有效的原则基础上,采取了更加灵活务实的政策导向,明确了风险处置政策的“三个允许”。
一是允许地方财政在一定时期内适当控股或持股比例高一点;但是要有三到五年内逐步压缩财政持股比例的计划。二是允许以一些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公司为平台,对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资产处置或增资扩股,也可以考虑让部分企业大股东在一定时期内持股比例高一点;但也要有持股比例压缩计划。三是允许适当放宽新股东投资入股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标准,比如可以考虑允许两年而不是三年连续盈利的企业投资入股;但要严防关联关系。在监管部门的政策引领下,2006年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年城市商业银行置换、剥离不良资产174亿元,占近年累计处置金额的25%,且还有42亿元的不良资产处置计划正在实施当中;此外,共获得政府注资42亿元,占近年累计注资的43%,且还有44亿元的地方政府注资计划正在实施当中。
三、科学发展,全面提高
监管部门在推进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的同时,按照“分类监管、全面提高、扶优限劣、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引领城市商业银行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风险评级,是对城市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监管的基础,是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以及实施扶优限劣政策的重要依据。2006年,监管部门参照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办法对城市商业银行全面开展了风险评级。从风险评级的结果来看,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部分城商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等水平。对于风险评级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在督促其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同时,逐步扩大其外部经营空间和金融服务辐射能力,例如在跨区域经营、开办新业务等市场准入方面给予积极鼓励和政策扶持,使之成为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标杆,带动更多的城市商业银行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对于风险评级处于中等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加强精确监管,引导和帮助城市商业银行对症下药地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高风险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门通过会同地方政府督促其有效地化解风险,并调整经营管理机制,加强资本约束,严格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同时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力促改变不良状态。
公开信息披露,对于督促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场约束和强化公众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在原信息披露试点的基础上,自2006年起,除少数高风险行以外,已要求全部城市商业银行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公开披露有关经营管理信息。
目前,公开信息披露的效果已经开始逐步显现,为城市商业银行提高管理能力、加快风险处置、推进依法合规经营、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促进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湖北省为例,通过公开披露信息,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引起了各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湖北省各城市商业银行均开展了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推动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截至2006年末,湖北省5家城市商业银行共处置不良资产48亿元左右,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了16个百分点。同时,公开信息披露还塑造了城市商业银行良好的诚信形象,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参与风险处置和增资扩股工作。
引进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是城市商业银行尽快缩小与国际、国内先进银行差距的重要手段。监管部门稳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引资为纽带,促使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优秀银行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股权合作和战略合作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截至2006年末,上海、北京、天津、南京、济南、宁波、杭州、西安、南充等9家城市商业银行成功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资”来“引智”、“引制”、“引技”、“引才”的作用开始显现。例如,济南市商业银行与其境外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在产品开发领域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该行借鉴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在产品开发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其合作开发了“安居泉城人家”房贷系列新产品,一经推出,受到市场热烈欢迎。北京银行正在通过与荷兰ING的积极合作,进行组织架构和内部业务流程的改造,试行首席官制度,以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天津市商业银行借鉴战略投资者澳新银行的经验做法,正在开发小企业的风险评级模型,并已初步完成《小企业信用等级评测计分表》的设计,参考评级结果测评小企业风险程度,据此核定授信额度,确定相应贷款利率定价的标准和风险补偿制度。
支持城市商业银行之间联合重组,是推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建立良好发展平台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自2005年末安徽省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为徽商银行以来,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而成的江苏银行已于2006年底开业;南京银行入股日照市商业银行已获监管部门批准;山东辖内城市商业银行的合作方案也已启动;锦州市商业银行收购抚顺等城市信用社的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这些重组和联合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风险处置打下了良好基础。
鼓励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等措施,是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必要途径。目前,作为城市商业银行群体中比较优秀的南京银行和宁波市商业银行,其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有望在2007年上市。这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监管部门公布了《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开始允许少数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风险评级达到二级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突破经营区域在一个城市的限制,跨区域发展业务。
随着上海银行在宁波设立了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异地分机构,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也于2006年下半年正式开业,宁波市商业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也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同时,徽商银行经过联合重组,风险管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也不断增强,监管部门也批准其开始在安徽省内没有城市商业银行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南京银行也已在江苏泰州设立了分行。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调动了城市商业银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城市商业银行良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在全国的传播和交流,提升了城市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
四、十年奋发,显现竞争力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特别是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在监管部门的政策引领下,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和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竞争力开始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各项业务快速增长,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06年底,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贷款、存款、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比五年前增长了175%、192%、191%、213%;在拨备充足率不断提高的同时,2006年度利润比五年前增长了627%。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在实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长质量也明显改善,整体风险状况显著下降。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比例由五年前的接近30%下降到2006年底的6%左右。一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已经保持在2%左右,达到国际先进银行的资产质量水平。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则由五年前的负数上升到目前的7%左右,风险抵御能力明显提高。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宁波市商业银行等一批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10%以上,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稳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城市商业银行在支持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地方经济特点和自身优势调整市场定位,服务社区,服务市民,尽可能为城镇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从整体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已占其贷款总额的70%以上。如浙江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利用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功运作,有效地解决了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资本充足率制约、贷款集中度过高、不良信贷资产上升、盈利能力不足等问题,取得了地方经济、企业和银行的“三赢”。一大批地市级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利用其地域上贴近城镇、郊区和农村,且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具有一定优势的特点,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展望未来,崭新成长
城市商业银行11年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国务院决定在整顿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通过监管部门11年来的引领与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可以说,到2006年末,以风险处置为核心的城市商业银行“初创期”已经基本结束。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城市商业银行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成长期”。在分层次地引领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监管政策推动下,必将培育出一批以各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重点,内外兼修的地方性龙头银行、精品银行和标杆城市商业银行,使它们立足于自身特点,逐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提供贴近市民、贴近市场的特色化服务,在更广阔的舞台上与境内外银行机构展开全方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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