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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日前南京市商贸局首次联合工商部门提出行业管理意见,给南京的拍卖行业戴上了“金箍”。
此次出台的管理意见提出,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六个月,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由南京市商贸局予以书面警告,三个月内不改正的,报请省经贸委核批,取消拍卖经营资格,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南京拍卖行业管理意见中提出,拍卖企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贿赂、压低佣金、零佣金等恶意行为争揽业务;拍卖企业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禁委托人、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或指使他人参与竞拍、哄抬拍价、虚假竞拍;拍卖活动必须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不得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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