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过几天就是情人节了,在这个每对情侣都很重视的节日即将到来的时候谈论情侣之间如何处理钱财方面的话题好像并不合时宜,毕竟爱情不能和金钱相提并论,但如今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可支配财产品种的增加,情侣们还是要冷静地面对“财富方面的考题”。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目前的“情侣理财”疑问种类繁多,但归结起来,不外乎就那么几个好像有些“难以启齿”的话题,但如果清楚的解决了这些问题,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给对方另一种形式的承诺。
情侣购房 归属写清楚
有房才有家,福利分房的终结和住房贷款的流行,让越来越多的年轻情侣加入了婚前购房的行列。此时,如果双方还未履行结婚登记,会有小小的周折。因为按照银行惯例,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要办理共同贷款,共同贷款人的关系就必须明确,如夫妻关系、子女关系,否则不予办理。这种情况下,名义上的贷款人只能是一位。而在售楼处,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的统一。因此,情侣双方一定要在事先就明确以谁的名义购房。如果双方共同出资,且一定要署上两个人的名字,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法律专家建议情侣们在共同购房前可以申请一份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是一个人的名字,但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明确房产的共同归属,这一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双方确认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进行必要的公证。一旦发生谁也不愿看到的变故、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对此进行清晰的分割。
婚前财产公证 不必害羞
都市男女对于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早已不再陌生。虽然时至今日,依旧有人对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不屑一顾,但现今社会进步很快,个人财产数量不断增加,品种也越来越繁多,结婚牵涉到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由于《婚姻法》对婚前个人名下的财产加以认可,规定婚后如无公证,仍属个人所有。这从法律层面上保护了婚前个人财产,去公证一下,实在很有必要。
此外,由于目前婚前财产公证的内容日益增多,除了婚前房产、储蓄、有价证券外,房屋按揭款、消费贷款、抵押品、企业、汽车等也成为了公证内容,这使得婚前财产公证成为婚姻关系中经济弱势一方的“保护伞”。
理财产品 写明受益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开始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但热恋 中的情侣都有种普遍的错觉,以为一旦结婚,这些理财产品的受益人也一定是双方。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眼下流行的基金等产品购买合同上,也出现受益人这一栏。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这份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因此,提醒热恋中的男女,如果是在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明确受益者究竟是谁,免去有可能出现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