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定于2007年2月26日-2007年4月26日发行湖南信托潇湘4号新股申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合同份数不超过200份;
信托期限:十五个月;
信托收益率为:4%-15%(预计十五个月总收益率);
认购金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本信托的加入适用“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于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优先签订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