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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下周一,深圳市国土、工商、物价等部门将联合召开深圳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3月9日下午,深圳市国土部门已将整治方案挂到该局官方网站上,公开相关整治措施。
为落实政府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此次整治行动自去年起便开始筹备。按照相关方案确定的目标,专项检查阶段将于本月结束,随后便将进入巩固成果阶段。在这次整治中,三个政府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并及时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有关人士透露,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项目进行复查,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加快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依法从严惩处。此外,专项整治的结果还将结合企业诚信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
十大整治措施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全部即时公开销售,并明码标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源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不得采取分期销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建立销售现场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各在售楼盘开发企业要在销售现场醒目处,设立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屏,公示内容为市国土房产局公示系统中该楼盘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房屋基本情况、销售状态等内容,更新速度要求达到隔天更新。
●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各局定期检查售楼现场,直至售楼期结束。
●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合同欺诈,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国土房产局可暂停办理其网上售房系统。
●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严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的,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的行为。
●严禁炒卖期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期房严禁转让,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销售尚未办理《房地产证》的二手房。
●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在申领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到市国土房产局办理备案。
●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违规从事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人员,从严处理。
●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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