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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国内“订单购房”模式的创始人鲁景义显得心绪不宁。国家刚刚出台的旨在规范“信托”行业的新政策,使得他的“订单购房”模式难以实施。
由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修改的部分条款,是最让鲁景义忧心的地方。
信托业规范直指融资环节
所谓“订单购房”模式,指表达意愿的购房者将不低于首付款金额的资金,以个人储蓄存款形式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作为信用保证,购房服务机构与开发商就地段进行磋商,签订购房合同书,最后购房者以购买“信托计划”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形式,间接支付房屋建设资金
以鲁景义的解释,“订单购房”之所以采用信托计划,是因为它可以减少购房者的风险,房产建设完毕后,购房者如果不满意,还可以享受信托产品带来的收益。
而鲁景义看完新政后意识到,“原来,对每份信托合同的委托人数没有明确规定。就是说,一个信托计划可容纳几百个委托人(购房者)。”而新实施的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同时规定,“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这样看来,新规执行后,一名委托人100万的认购金额抬高了百姓购买信托产品的门槛,如果百姓可以拿出100万资金的话,那么根本不会采用订单形式购房了。另外,每个信托计划不超过50个自然人,这也限定了同一信托计划的人数,不可能为50个人建房子吧。
专家提醒:订单购房风险不小
东北大学研究金融投资的孙博士认为,“只要是收益产品,它就具有风险,信托产品也不例外。即使找到合适途径使订单购房模式可行了,那么百姓购房作为投资行为,也具有一定投资风险。这就要求购房者要认清这种新的购房模式,也正因为它是新的,所以投资风险更大。”
而据鲁景义反驳,“在国外,支持订单购房的金融工具很多,其中一个是购房基金,购房者可以购买购房基金,实现集合资金用于建房,但是这种工具在国内根本没有。目前只能寻找其它合适的金融工具替代信托环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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