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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抢夺金店 上海“黄金大盗”获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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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9fbank.com/(2007-6-15 11:38:4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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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昨天,轰动上海的去年10月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市南银楼黄金抢夺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傅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令其对除已经追缴并发还的一枚钻戒以及1.79万元人民币外的非法所得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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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轰动上海的去年10月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市南银楼黄金抢夺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该案犯罪嫌疑人傅飞被逮捕归案后又供认另外三起金店抢夺案。昨天,法院经过一个上午的开庭审理之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傅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令其对除已经追缴并发还的一枚钻戒以及1.79万元人民币外的非法所得予以退赔。 录像记录作案过程 在昨天的法庭上,公诉人播放了去年10月19日晚6时30许,傅飞在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市南银楼内,从柜台夺走一根1000克金条的录像。当时,金店的探头将傅飞的整个作案过程都拍摄下来。 记者从录像上看到,傅飞手里拎着一个黑包,戴着一副眼镜,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这家金店。他的一身行头就像一个从外地赶来的老板,傅飞知道这身打扮能消除金店营业员的防备之心。 只见傅飞在金店的柜台前来回走来走去,不时弯下腰来看看柜台里摆放的黄金。最后,他在一根1000克的金条停下了脚步。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接听了一会儿电话后,把手里拎着的包放在柜台上,向营业员提出看看黄金的货色。营业员按照傅飞的要求把这根金条拿了出来。没想到,傅飞拿着金条拔脚就跑,而他的包仍放在柜台上。营业员慌了,跳上柜台就追…… 在录像中,傅飞竭尽全力冲了出去。“我身材偏胖,肚子上肉多,知道自己跑不快,但还是要‘赌’一把。”昨天,傅飞在法庭上说。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傅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4次在公共场所抢夺公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交代了两起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故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傅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令其对除已经追缴并发还的一枚钻戒以及1.79万元人民币外的非法所得予以退赔。 金店安全当“亡羊补牢” 庭审中,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剖析了傅飞案的深层次原因。公诉人认为,傅飞4次作案无一失手,和金店银楼防范松懈有关。每次作案时,傅飞都会携带一只装满报纸、草纸的公文包来到现场,给金店银楼的营业员一种假象:傅飞是个小老板,而且公文包里装满了钱。这种假象,让营业员不加思索地就同意了傅飞当场隔着柜台验看金条的要求。 公诉人在庭审中还表示,以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市南银楼抢夺案为例,被抢夺的1000千克的金条就放在离门最近的柜台上。虽然这是商家一种显示自己实力的方法,但这样也方便了傅飞抢夺后逃跑。 记者还注意到,傅飞每次抢夺后,销赃渠道都很畅通,第一次甚至是通过典当行销赃的。而几次抢劫都发生在中午和晚上金店员工吃饭时间,这时保安管理也比较松懈,为犯罪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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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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