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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
平安利丰新股申购(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利丰一期)于2007年02月28日正式成立,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利丰一期主要运用于网上网下申购新股,目前本信托运作正常。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有效的提高利丰一期的投资收益,利丰一期项下的信托财产将作为委托人设立数个单一信托,通过数个单一信托进行网上申购新股。该模式能提高各信托专户的资金利用率,从而提高利丰一期投资收益。
平安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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