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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4月3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临2007-015"号《关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购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2007年6月25日本公司发布了编号为"临2007-033"号的《关于委托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将该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 1、2007年4月1日我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拟将我司所持有对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74.0488%股权转让给我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见2007年4月3日公司发布的编号为"临2007-015"号关联交易公告) 2、为进一步推动重组工作,2007年6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上述待售股权自2007年4月1日始至正式办妥相关产权交割手续期间委托国之杰进行日常经营管理。(见2007年6月25日公司发布的编号为"临2007-033"号关联交易公告)3、2007年7月11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审议通过《关于委托国之杰公司管理银晨网讯公司的议案》。(见2007年7月22日公司发布的编号为"临2007-036"号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进展: 为继续推进本项交易的进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国之杰公司先行向本公司支付受让预付款1.5亿元人民币,以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增加公司现金流,支持公司发展。如股权转让经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通过且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生效,则本预付款自动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在股权交割前,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国之杰支付转化前对预付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同时国之杰公司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将转让价款的剩余部分支付给本公司;如股权转让未获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通过或证券监管部门经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则自未获通过或未予批准的决定作出之日起3日内,本公司应向国之杰公司返还全部预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国之杰公司支付利息。 2007年7月23日,该预付款1.5亿元人民币已经到达本公司帐户。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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