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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10点,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工作部主任、著名物业管理专家舒可心、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孟宪生做客搜狐公司焦点房地产网“焦点访谈”,授权焦点房地产网独家披露其“信托式物业合同范本”,并同一并到场的嘉宾焦点房地产网物业专家朱大晖、郎琴园业委会主任朱学军及广大网友展开了互动交流。 焦点房谈现场,诸位嘉宾重点就“信托式物管模式与传统物业管理模式的区别”、“信托式物管模式如何保障单个业主的权益”及“朗琴园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新闻)实施信托式物管模式前后变化”等问题展开讨论。
舒可心、孟宪生授权焦点网独家公布其起草的“信托式物业合同范本”
信托式物管模式相较传统模式的优势何在?舒可心总结为如下三点:
第一,信托法规定如果委托人没有选聘新的受托人,受托人是不可以离任,因此用信托法签署物业权信托契约,建立一种信托契约关系,是有利于城市稳定、社会和谐的。
第二,每一个受益人都可以行使委托人的权利。传统的信托模式中只有业主大会决议才可以跟物业公司抗争,现在信托关系当中根据信托法,赋予了每一个受益人,有委托人的权利,单个业主觉得物业公司不好可以行使业主大会的权利,可以诉讼。
第三,传统合同法框架下,业主告物业公司还要业主举证,这是及费时间又费钱的,但在信托法框架下,要由物业管理公司来举证。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信托法从根本上增大了“业主”的权利,同时限定了“物业”的义务。
舒可心阐释信托式物管与传统模式的不同
面对目前国内对“信托法”了解较少、应用较少的的现状,舒可心给了网友一个很好的建议“只要大家去读一读信托法,把委托人念成业主大会,把受托人念成物业管理公司,把受益人读成业主,就直接把信托法读完,就活脱脱就是中国物业管理的现状”。
作为信托式物管合同起草者之一的孟宪生更是从信托式物管的法理依据、历史渊源等方面给广大网友深刻诠释了将《信托法》应用到物业管理上的初衷与意义,孟宪生认为,朗琴园的这个信托契约规定了委托人、受益人共同对受托人负责的管理机制,明确了全体业主的法律地位,每个业主和业委会的地位一样,都可就小区公共领域内的问题对物业公司提起诉讼。“信托式物管为什么让每个业主都有权利了,因为在信托关系里面是三方当事人,也就是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这三方当事人里面,就把物业关系所有的民事参与的主体都给它链接起来了。”
现场嘉宾朗琴园业委会主任朱学军作为“信托式物管”的践行者,着重为网友介绍了朗琴园在实施“信托式物管”前后的变化,“业主普遍用翻天覆地来形容这种改变,一宿之间发生了变化,小区开始实施封闭管理,从朗琴公园变成了朗琴花园,更重要的是业主真正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
焦点网资深物业专家朱大晖认为“《信托法》作为一种公共契约,最大的意义就是明确了以前造成物业管理矛盾的一些问题的所在”,同时朱大晖也表示“我相信舒老师他们的范本,肯定还有很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正的地方,通过论坛的公布,可以让大家更方便的把自己这种思想表达出来,也供其他人参考。让舒老师或者是孟律师可以参照其他人的意见或者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这个范本。”
据了解,焦点网会在房谈结束后第一时间将舒可心、孟宪生起草的“信托式物业合同范本”公布在焦点房地产网上。对此“物业合同范本”有意见或建议的网友也可到焦点房地产网参与讨论,共同促进“信托式物业合同”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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